GB 15577-2018《粉尘防爆安全规程》,是现行国标,相当于粉尘防爆管理要求的总纲领。其中明确了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通用安全要求,以及相应规则标准和执行策略。
今天我们来探讨一下用户关心的问题:关于防爆电气的选择安装问题。我们知道不同防爆分区,对防爆的要求各不相同,那么问题就在于,分区如何界定,如何划分,如何合规。搞清这些问题,选择防爆设备或电气是不是就游刃有余了。

粉尘防爆分区以下引用原文:
20区应为爆炸性粉尘环境持续地或长期地或频繁地出现的区域;
21区应为在正常运行时,爆炸性粉尘环境可能偶尔出现或故障状态下出现的区域;
22区应为在正常运行时,爆炸性粉尘环境一般不可能出现的区域,即使出现,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。
GB 15577-2018《粉尘防爆安全规程》粉尘防爆分区,下面我们逐条解读:
20区所述的持续地,长期地,频繁地,我们认为就是产生粉尘的生产设备,所在的区域。这个区域一般是车间或车间的部分工位。由于粉尘连续产生,导致粉尘浓度具高,是构成尘爆危险的源头。这种环境在选择电气和电路时,毫无疑问采用防爆电气。不管是安装控制电气、照明电气、插座开关、监测系统、报警系统还是火花探测系统,都须选用防爆型或隔爆型产品,并选择具备检测报告和合格证的厂家。而这里更难的是,车间或车间的部分工位这个界定,成为规范解读中歧义较多的问题。我们假设一个车间都是生产设备且产生灰尘,那不多说。如果一个车间的三分之一是产生粉尘的设备,而另外的三分之二分别是存放材料和出货堆放使用,又该如何判定呢? 我个人觉得,这个20区只能算三分之一,而如果易产生安全检查方面的歧义,建议采用防火墙体进行隔断为好,否则可能定性为整个车间为20区,全部采用防爆电气的结果。

21区提到偶尔或出现故障才产生灰尘,那这个区域,我们认为,涉及到车间通道、走廊均属于这个范畴。一般在实际判定中,大体上没有太多歧义。
22区是不可能出现灰尘的地方,就算出现也是短时的,一下子就没有了。这个区域我们认为,车间外面、生产线隔间外侧、楼梯间、操作间、车间办公室、阳台、车间控制室、监控室等远离产尘设置、除尘设备的区域。这些区域的电路,电气和监测设备安装可采用标准电气即可。
这里还要补充一下,在工作中我们常看到的除尘器区域和除尘器卸灰口。套用上面的标准。除尘器属全封闭无灰尘装备,仅出现故障时可能有灰尘外溢,应属粉尘21区。而连续卸灰口是持续性产尘,则应属粉尘20区,但因粉尘浓度高一项,也不满足尘爆的四大条件,个人觉得危险指数不算过高,但也有火灾隐患值得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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